张家口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张家口公积金租房分为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与租住商品住房两种情形,所需材料、流程各不相同,具体内容请看正文。

  张家口公积金租房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指张家口行政区域内的县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合同租赁协议期内,每年度提取一次。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1、提供材料:

  (1)租赁合同;

  (2)租金缴纳凭证;

  (3)本人身份证;

  (4)结婚证;

  (5)本人银行卡。

  2. 提取额度:按实际支付租赁金额提取。

  3. 办理流程:由业务办理部门受理、初审、扫描建档,经复核后,出具提取业务回单,本人签字确认。

  (二)租住商品住房(办理入口

  1. 提供材料:

  (1)不具备核查手段的县区需职工提供缴存地所在县区无房证明;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

  (3)结婚证;

  (4)本人银行卡。

  2. 提取额度:按15元/平米/月的租赁单价执行,上限不超过18000元/年。

  3. 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第一、二联加盖预留印鉴)。

  (2)职工凭提取材料、身份证及单位出具的《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各营业部、管理部、办事处窗口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结。情况特殊或需核实材料真实情况的,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异地购房提取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 市区(含桥东、桥西及经开区)按一个县区认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张家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张家口公积金提取入口、提取额度、提取流程及租房提取指南等内容。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