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导语 张家口本地宝为您提供市外户口迁移办理材料。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市外迁入:

  当事人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调动工作证明等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县(区)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40日内凭《准予迁入证明》以及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30日内凭《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