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张家口张北县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2022年张北县公租房申请时间为7月21日--8月31日,申请条件、材料、流程等内容请看正文了解。
2022张北县公租房申请
一、受理时间:2022年7月21日—2022年8月31日
二、受理地点:各乡镇授权的办事处(村委会)、社区
三、申请条件:
1、具有本县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满五年且在当地实际居住;
2、无住房或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五年内无产权交易;
3、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残疾或大病);
4、申请人的直系亲属无住房资助能力;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工商注册及注册资金情况;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缴纳公积金缴纳情况;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大额纳税情况;
8、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购车情况;
9、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住房保障;
10、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均出具同意审核机关核实申报信息且同意进行公示的承诺,并有担保人或担保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四、申请提供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3、公共租赁联审联查表;
4、身份证、户口簿、低收入证明(低保证)和由现居住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户口簿上所列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证明;
5、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租房协议、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残疾证、大病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应登录手机APP上传资料进行线上申请;也可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由工作人员协助申请。申请人向现居住地的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社区(村委会)出审查意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社区(村委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查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一并报所辖街道办事处。
(二)复查:办事处(村委会)就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进行复查,并提出复查意见,经复查符合条件的,应在申请人所在办事处(村委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事处(村委会)将复查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一并上报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三)初审: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就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应在乡镇政务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县住房保障部门。
(四)复核:县住房保障部门将乡镇统计家庭信息上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进行复核,并会同公安、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金融等部门对申请人的人口、车辆、财产、纳税等有关情况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反馈县保障部门。
(五)登记:依据市复核意见和入户调查情况召开保障性住房联系会研究确定保障户名单。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公示10天,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由县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实物保障。
六、线上申请操作指南
1、点击下载“冀时办”app
2、进入“冀时办”APP登陆后进行实名认证,填写身份证等相关信息后进行人脸识别,完成实名认证。
3、在“冀时办”首页左上角选择所在城市(选择张家口市),并进入“住建”模块。
4、点击进入“公租房”系统。
5、点击“资格申请”后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
以上图源廊坊市人民政府
6、可在进度查询查看办理进度,如果有填写错误的内容可进行撤回操作,修改后重新提交。
七、租金标准
按照《张北县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张政(2014)137号文件规定,低保家庭租金为1.1元/月.㎡;低收入家庭租金为3.3元/月.㎡。
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 0313-5237002;0313-5237012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张家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2022张家口公租房申请条件、材料、申请对象,网上办理流程及入口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