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多少?
导语 张家口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根据缴费年限来确定,具体内容请看正文。
张家口失业保险金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目前张家口市执行的是2017年标准,按照缴费年限分别是940元、990元、1050元。深度贫困县为1512元。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拓展阅读:
缴费失业保险不到三年可以领取几个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按照累计缴费年限计算享受期限,累计缴费满2年不足3年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领取期间医保、生育会不会中断?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职工医疗、生育保险,不会中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张家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张家口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领取条件|申请入口及失业补助金申请流程、领取时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