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

导语 张家口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详细内容请看正文了解。

  张家口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目前本市执行的是2017年标准,按照缴费年限分别是940元、990元、1050元。深度贫困县为1512元。

  拓展阅读: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申请领取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咨询电话(请先输入张家口区号0313)

  市 级 2026862 桥东区 4038250 桥西区 8045966

  经开区7159692 宣化区 7561229 下花园区 5169311

  万全区4224004 崇礼区 4612236 张北县 2732883

  康保县5512630 沽源县 5822144 尚义县 4338654

  蔚 县7013549 阳原县 7512523 怀来县 6223004

  涿鹿县6538912 怀安县 7875766 赤城县 6312369

  察北管理区 5362979 塞北管理区 5754232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张家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张家口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领取条件|申请入口及失业补助金申请流程、领取时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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