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什么条件可以单独纳入低保?

导语 张家口单独纳入低保的情形有低收入家庭中困难老人、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等等,更多内容请看正文了解。

  张家口单独纳入低保的情形:

  1、低收入家庭(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1.5倍)中困难老人、三四级残疾人、因病(学)等刚性支出过大人员,根据当地生产生活条件、本人实际困难程度,经村民代表评议通过后,可单独纳入低保范围。

  2、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难老人、未成年人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

  3、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即建档立卡贫困户之外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难老人、未成年人等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符合条件的也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在核算困难家庭收入时,应扣减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和必要的就业成本,扣减后其符合农村低保标准的纳入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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