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生育保险缴多久能领生育津贴?

导语 张家口生育津贴按8%标准缴费的,连续缴费12个月,女职工生育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更多内容请看正文。

  张家口生育津贴缴费多长时间可以领?

  省本级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7.75%标准缴费)的女职工生育产假期间工资仍由用人单位支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省本级参保单位按8%标准缴费的,连续缴费12个月,女职工生育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

  拓展阅读: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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