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购房提取张家口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材料受房屋位置、房屋性质等多方面影响,详见正文。

  张家口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一、房产在张家口市内

  1.购买新建自住住房

  (1)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不动产权证和契税票;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

  (3)结婚证;

  (4)本人银行卡。

  2.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公有住房或拍卖住房

  (1)不动产权证书;

  (2)契税票(免契税购买公有住房免提供);

  (3)本人及配偶身份证;

  (4)结婚证;

  (5)本人银行卡。

  3.购买保障性住房

  (1)购房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

  (2)交款票据;

  (3)本人及配偶身份证;

  (4)结婚证;

  (5)本人银行卡。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

  (1)拆迁补偿协议安置合同(补偿协议和补充协议)和增值税发票或不动产权证和契税票;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

  (3)结婚证;

  (4)本人银行卡。

  二、房产在张家口市外

  1.缴存职工(配偶)户籍地购房

  (1)备案后的购房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不动产权证和契税票;

  (2)与购房地一致的户口簿;

  (3)本人及配偶身份证;

  (4)结婚证;

  (5)本人银行卡。

  2.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买自住住房

  (1)备案后的购房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不动产权证和契税票;

  (2)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证明材料;

  (3)本人及配偶身份证;

  (4)结婚证;

  (5)本人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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