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导语 张家口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等等,具体内容请看正文。

  张家口失业保险金领取有什么条件?

  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目前我市执行的是2017年标准,按照缴费年限分别是940元、990元、1050元。深度贫困县为1512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张家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张家口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领取条件|申请入口及失业补助金申请流程、领取时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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