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失业保险金领取月数
导语 张家口失业保险金领取月数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具体规定请看正文了解。
张家口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领取六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三年以上不满四年的,领取九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四年以上不满五年的,领取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领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2、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本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领取期限为连续工作每满一年领取一个月的生活补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九个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张家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张家口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领取条件|申请入口及失业补助金申请流程、领取时限等。